·严禁“十一”公款旅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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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日期: 07-09-25 11:39:29 新闻来源: 点击次数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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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淮安市纪委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、各部门在“十一”期间,加强廉洁自律,严禁公车、公款旅游,防止“假日腐败”。 一是严禁公车私用。节日期间,公车一律入库封存,并张贴“公务用车”标识,标明身份,接受社会监督。如因公务出车,一律凭上级通知,并实行备案制。因接待外商、外出招商引资等特殊公务用车的,必须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后,方可使用。二是严禁公款旅游度假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备案制度。禁止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,到服务管理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及度假费用,或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出资安排的旅游度假。三是严禁奢侈浪费。严防节日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、铺张浪费,严禁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。另外,对各大宾馆饭店实行监控,坚决杜绝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、聚敛钱财。“十一”期间,市、县纪委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,24小时接受投诉,并组织行风监督员、特邀纪检监察员等加大明察和暗访力度,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,一律公开曝光,并追究责任。
(淮安市纪委办公室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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